深化质量安全,落实主体责任。市市场监管局全面贯彻落实《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着力推进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落实主体安全责任。多渠道开展宣传培训,全年共组织工业产品获证企业专题培训2次、燃气器具相关经营单位培训1次、重点企业录入公示平台专题培训2次。同时深入10家中型以上批发零售单位进行点对点指导。印制管理手册220本,发放给燃气相关器具、成品油、化肥等重点常见产品经营企业。建立全系统重点工业产品经营单位台账,全市共有499家企业在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率达到97%。
深化宣传教育,营造法治氛围。市市场监管局结合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向受检企业宣传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对工业产品获证企业进行监督检查,要求获证企业保证产品质量稳定合格,并持续保持取得生产许可的规定条件。
深化内部教育,提升法治素养。该局通过“国家法规数据库”“辽宁互联网+系统”等途径扎实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科室内部加强交流学习,不断增强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把普法与依法治理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落实制定重大事项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制度,推进依法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