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安排布置全国第四次文物普查的前期准备工作,明确了我市各级文物部门的主要职责;向各县(市)区通报日常文物巡查发现的问题;对中秋和国庆“两节”期间的文物安全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相关部门认领文物保护单位看护责任书,明确责任主体,使文物保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夯实我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创建成果。
会议要求,我市各级文物部门要持续增强文保单位工作责任意识,严格按照“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对文物巡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按照文物保护“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积极落实整改意见。